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 生活綜合
第十一條:認依佛力做壞事無罪
認為依於自己修法的力量,已有十方諸佛菩薩的加持,自己做點壞事是沒有罪的,因為佛菩薩會馬上來把它消失掉。
摘自 第三世多杰羌佛 說法 「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」
更多文章分享:福慧行
小筆點
tinypoint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 1 )
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。 若您未滿十八歲,請立即離開。
已滿十八歲者,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。
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