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生的定義

嘆茶今日在網上無意中看到一篇文章講解關於佛教徒殺生的問題,內容主要講述什麼是「不殺生戒」,閱後自己感到很震驚、非常不安。此文章刊登在頗暢銷的月刋中,各大報攤及便利店也能購買,怪不得那麼多佛教徒或非佛教徒都認為蟑螂老鼠等被標籤為「害蟲」是應被殺的.....。

這篇文章有兩點,譲大家一起探討

引文 1.「不殺生戒重心在不殺人,殺人則是重罪,殺害其他動物是輕罪。儘管眾生一律平等,但唯有人類可以做惡業而墮惡道或造善業而超昇。其他道的眾生一般只是隨業受報自然行為而沒有心意的造作在內.....」
文章引述;動物是六道眾生之一,又說眾生一律平等,而殺動物就比殺人輕罪,這是不是雙重標準,自相矛盾嗎?另外,六道輪迴,為何其他道的眾生一般只是隨業受報?

引文 2.「佛弟子參軍保家衛國上陣殺敵亦不是犯殺生戒,因為我們是按國家的法律要求去做......我們不必承擔殺生的罪業」
噢!殺生就是殺生,天大的理由也是造了惡業,為何有理由就不必承擔其殺業;更何況法律是人定的,人所定的標準就能免去造惡業之因嗎?

如果你是佛教徒,閲後有何看法?你怎樣看待這些道理?

幸好嘆茶有多大的福報,能恭聞 第三世多杰羌佛 的法音,佛陀說法眾生皆具佛性,一切眾生平等,沒有大小之分;第三世多杰羌佛 甚至曾提及寧願自己死也不願螞蟻死,待眾生如己,寧犧牲自己也不願眾生有任何傷害,處處為眾生設想,如此慈悲偉大,這才是真正的菩提心。

嘆茶看到以上的文章,感慨非常,要學到真正的佛法真的不容易呀!願大家也獲得緣起,能恭聞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,樹立正知正見及分別正邪見。

作者: 嘆茶

引文源自:http://www.hkbuddhist.org/magazine/602/602_1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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