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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條:認斷我執割斷父母情懷

為了斷掉我執,連父母親的關係都不認了,或者自己要出家,父母傷心悲哭,而你照常不理睬父母的感受,還認為這是斷掉我執的行為。其實這種忤逆不孝,叫做邪惡知見。斷我執,恰恰要利益眾生關心眾生,把自我的利益放在第二位,而不是不顧父母的感情,把父母的關係一刀兩斷。

 

摘自 第三世多杰羌佛 說法 「淺釋邪惡見和錯誤知見」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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